共享道路
作为驾驶员,必须学会与其他各类道路使用者安全共享路权。这些使用者包括但不限于大型车辆、摩托车、助力车、行人、自行车骑行者、直排轮滑者、四轮旱冰者、滑板骑行者、慢速车辆、非机动踏板车以及骑马者。您应当掌握安全应对其可能引发问题的方法,并了解他们必须遵守的特殊交通规则。
行人
行人在交通环境中风险极高。法律规定驾驶员必须格外小心,避免与他们发生碰撞。
在学校、公交站、游乐场、公园及冰淇淋售卖车附近,请特别注意儿童动向。
当您倒车时,请透过后窗观察行人动向。有儿童在附近时,切勿仅依赖后视镜。在倒车进入或驶出车道前,请下车检查车辆后方情况。
行人应在道路一侧行走,并面朝最近车道来车方向。右转时请注意右侧行人,左转时请留意道路左侧对面的行人。
行人在有标识或无标识的过街处(如十字路口)依法横穿道路时,始终拥有优先通行权。您必须减速,必要时完全停车。老年人和残疾人可能需要更多时间通过路口。
一项特殊的优先通行权法规允许盲人在导盲犬或白色/金属手杖辅助下横穿道路。当盲人在有标识或无标识的人行横道尝试过街时,即使交通信号或其他通行规则未赋予其优先权,您也必须始终礼让。
驾驶时请保持视线移动,每隔几秒观察道路两侧,以便及时发现靠近或即将进入车道的行人。
法律要求行人做到:
- 遵守交通信号、行人信号、交通指挥员及官方标识的指示。
- 有人行道时应使用人行道;无行人道时需面向来车方向行走,并尽可能远离车道。
- 不得在道路上停留搭车或与驾驶员进行交易。
驾驶员贴士:
- 驾驶员若撞到行人、伤及行人或骑行者,或未谨慎驾驶,可能面临罚单。
- 保持警觉:时刻注意行人动向,观察道路及两侧前方是否有行人。
- 倒车前务必仔细观察车辆后方,提防正走近的行人,尤其是幼童。
- 转弯前须全方位观察过街行人,确认安全后再转向,尤其左转风险极高——纽约市超35%的行人伤事故发生在车辆左转时。
- 切勿假设行人会遵守交规,要预见行人随时可能突然进入车道(包括穿越非人行横道路段),做好应对突发状况的准备。
- 严禁酒驾、毒驾或疲劳驾驶。
- 行车时不得使用手机、发短信、操作电子设备或佩戴耳机,杜绝任何分心行为。
- 责任意识:人行横道处行人拥有优先通行权。无论路口有无标识,右转/左转及通过人行横道时均须礼让行人。
- 无交通信号灯处,若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或存在安全隐患,驾驶员必须让行。所有车辆行经路口或人行横道时须礼让行人。
- 停车让行时应远离横道线,为邻车留出观察空间,避免阻挡视线。
- 遇前方车辆在横道线前停车,切勿超车——视线盲区中可能有行人正在通过。
- 严禁在人行横道线区域停车或占道。
- 转弯或驶入横道线前应减速,随时准备停车。
- 需预判可能有感官或行动障碍者(如视障、听障、行动不便者)进入车道,尤其注意携带导盲犬、持白色盲杖或使用辅助器具的行人。
- 途经儿童玩耍区域或老年人聚集处需加倍谨慎。
- 遇校车闪烁红灯必须停车,严禁超越为行人停车的车辆——视线盲区中可能有行人正在通过。
- 遵守限速规定,遇STOP标志须完全停稳。
- 夜间或恶劣天气等视线不佳时需格外小心。
- 注意车辆盲区,特别是车窗立柱遮挡的区域。
- 保持挡风玻璃清洁并开启车灯以获得最佳视野。
- 严格按限速行驶,尤其在学校区域、儿童活动街区及接近路口时。
骑自行车者
骑行者有权与机动车分享道路,并与机动车同向行驶。他们在车流中往往难以被察觉,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毫无防护。转弯、平行停车、开门或驶离路缘前,请务必检查您的"盲区"。不要只依赖后视镜——请转头查看是否有自行车、滑板或踏板车骑行者正在或即将靠近您的车身。
驾车时请为骑行者预留空间。超越他们时务必减速——快速掠过的车辆产生的气流可能使其失去平衡。
请注意:当您前方或侧方的骑行者遇到路面障碍时,会像摩托车手那样突然变速、变向或变道。
自行车骑手必须:
- 骑行时请使用自行车道。若无专用车道,须靠近右侧路缘或道路边缘行驶,或在道路右侧路肩上骑行,以尽量避免妨碍其他交通。准备左转或必须向左避让危险时,骑行者无需保持靠右行驶。
- 从私人车道、小巷或越过路缘进入车道前,须完全停稳。
- 同车道内不得并排骑行超过两人。
- 若当地法律禁止在人行道上骑行,请勿违规。
1至13岁的骑行者及乘客必须佩戴认证合格的安全头盔。成年人须遵守当地关于头盔使用的法律法规。
自行车骑手还必须:
- 转弯信号、变道信号和停止信号需使用图示手势。当骑行者的右臂向右伸直时,即表示右转。

- 左转——左臂完全向左伸直;停车——左臂伸直并向下弯曲肘部;右转——右臂完全向右伸直或左臂伸直并向上弯曲肘部。
- 切勿搭载一岁以下婴儿乘车,此举属于违法行为。1至4岁的儿童乘客必须使用自行车专用安全座椅。
- 自行车未配备乘客座椅时禁止载人。
- 骑行时须始终保持至少一只手握把,且不得携带任何妨碍正确操控自行车的物品。
- 若发生自行车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或重伤,需在事发10天内向车管局(DMV)提交报告。自行车事故报告表(MV-104C)可前往任何机动车办公室领取,也可在线提交报告,请搜索网页“提交机动车事故报告”。
在公路上行驶的自行车必须配备有效的刹车,以及能在至少100英尺(约30米)外听到的喇叭或车铃。夜间使用的自行车必须装有从前方至少500英尺(约150米)处可见的前大灯,以及从后方至少300英尺(约90米)处可见的红色尾灯。其中一盏灯必须从两侧至少200英尺(约60米)处可见。经销商销售的自行车必须配备安装在辐条上的广角反射器或反光轮胎、广角后反射器以及脚踏板反射器。
道路通行规则和先行权适用于并保护包括自行车在内的所有道路使用者。你应当像礼让其他车辆一样,将先行权让给他们。同时,他们也必须像机动车驾驶人一样遵守道路通行规则。
驾驶员贴士:
- 骑自行车的人享有与机动车驾驶员同等的权利,也承担着同等的责任。
-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时刻留意骑车人,安全驾驶,避免与其发生碰撞或侵占其正常行驶路线。
- 就像礼让其他机动车驾驶员一样,也要礼让骑车人,切勿低估他们的速度。这有助于避免在路口或私人车道转弯处,与正行驶在道路或人行道上的自行车相撞。
- 给骑车人多留出一些空间。
- 确保骑车人能注意到你。
- 在停车场、停车标志处、倒车、停车以及打开车门前,务必仔细观察周围环境,留意行人、自行车和其他车辆。
- 学会识别骑车人常用的表示左转、右转和停车的手势。
- 在红灯右转时,驾驶员应向右后方观察,避免撞到从右后方驶来的自行车。红灯右转前,必须完全停车,并按左-右-左的顺序观察,同时注意后方情况。
- 遵守限速规定,根据路况降低车速,并采取防御性驾驶,避免与骑车人发生碰撞。
- 给骑车人留出空间。不要离得太近超车。超车时,应像超越其他车辆一样——在安全的情况下,驶入相邻车道。下车前先观察:避免将车门突然打开,挡住后方驶来的骑车人。
- 超车时请减速。车辆带起的气流可能会使骑车人失去平衡。
- 要注意,你附近或前方的骑车人可能会像摩托车手一样,通过突然改变速度、方向或车道位置,来应对路面上的危险情况。
- 学会识别专用的自行车道、自行车等候区、双向自行车道、涂成绿色的自行车道以及其他为保障自行车安全高效通行而设置的道路设施。机动车禁止在这些专用空间内行驶,并且必须清楚自行车在这些区域内及周边是如何行驶的。
- 自行车道 (Bicycle Lane) – 划设的专供自行车使用的车道。
- 双向自行车道 (2-way Cycle Track) – 允许自行车双向行驶的划设车道,类似于行人使用的 sidewalk。
- 自行车等候区 (Bike Box) – 在交叉路口、机动车停车线前方划设的区域。该区域为骑车人提供额外的等候空间。有些自行车等候区横跨整个路口,其功能类似于行人过街的横道线。
- 涂成绿色的自行车道 (Green painted bike lanes) 用于在一些交通繁忙区域凸显自行车,提高其可见度。
轮滑者、滑板者及非机动滑板车使用者
与行人和自行车骑行者一样,轮滑者、滑板者及非机动滑板车使用者等其他道路使用者,在机动车驾驶员的疏忽行为面前同样显得脆弱。机动车操作者需对其驾驶车辆的安全与合法操作负责。作为驾驶员,尽可能尊重所有道路使用者(包括轮滑者、滑板者及非机动滑板车使用者)的安全至关重要。驾驶员有责任保持警觉、专注并采取防御性驾驶,以践行应有的谨慎义务。
正如您会留意行人和自行车骑行者一样,请同样关注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存在并履行谨慎义务。当观察到轮滑者、滑板者及非机动滑板车使用者沿路边、指定自行车道行进,或接近交叉路口及人行横道时,请格外提高警惕。
摩托车骑手
作为一名驾驶员,您需要与许多其他道路使用者共用车道——其中并非所有人都驾驶汽车或卡车。摩托车在纽约道路上十分常见。作为驾驶员,您有责任留意摩托车,并了解如何安全地与其共享道路。
摩托车(包含轻便摩托车和机动脚踏车)具有多种形状与尺寸。根据纽约州法律定义,摩托车指"所有为骑行者配备座位或鞍座,且设计为不多于三个车轮接触地面行驶的机动车辆,拖拉机除外"。您所见的大多数摩托车通常配备两轮或三轮,常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巡航车、标准车、双用途车、越野车、运动型摩托车、旅行车、机动脚踏车以及轻便摩托车。

摩托车骑手与其他车辆的驾驶者享有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同的责任,必须遵守与行人、自行车骑行者及滑板者相同的交通法规。尽管春夏秋季道路上的摩托车更为常见,但实际上摩托车可能随时随地出现。正因我们并非全年都能频繁见到摩托车,往往不会主动关注它们的存在。
当摩托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时,摩托车骑手(及乘客)遭受重伤或死亡的风险远高于另一方车辆的驾驶者(及乘客)。虽然法规要求摩托车骑手必须佩戴认证头盔及护目镜或面罩,但摩托车本身无法提供其他类型车辆所具备的防护结构——例如,摩托车缺少环绕骑手的车身框架保护。
许多与摩托车发生事故的汽车驾驶者表示,他们当时并未注意到摩托车。这引发了一个关键疑问:"为何未能察觉?"
导致摩托车不易被察觉的因素有多方面,主要包括:
- 与其他道路使用者相比,摩托车体积更小。无论从哪个方向观察(前方、后方或侧面),摩托车都比大多数其他道路参与者更为迷你。
- 摩托车可能看起来比其他车辆移动得更快。由于其体型较小,摩托车常显得距离更远,让人难以准确判断其实际距离或行驶速度。
- 摩托车可能不会占据整个车道——毕竟它们不如其他车辆宽大。但经验丰富的骑手会在车道内灵活移动,以避开障碍物或获得更好视野。除了使用完整车道外,允许两辆摩托车并排行驶在同一车道内,但摩托车不得与汽车/SUV/卡车等非摩托车的机动车辆并行或共享车道。当您准备超车时(无论对象是轿车、SUV或卡车),可能直到驶入超车道才会发现前方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时同样如此:在并道过程中,您可能难以察觉目标车道左侧区域正在行驶的摩托车。
- 摩托车照明与其他车辆不同,且往往更不易察觉:
- 驾驶摩托车时必须开启前灯和尾灯。但由于许多车辆都配备了日间行车灯(即在白天也常亮的前灯),摩托车的车头灯并不醒目。
- 刹车灯更难以察觉。摩托车的尾灯通常比其他车辆的尺寸更小,且由于摩托车尾灯常亮,刹车灯往往不够显眼。
- 摩托车尾灯不在视线水平高度。大多数汽车和卡车都配备有"中央高位刹车灯",其位置设计在视线水平或接近视线水平的高度。而多数摩托车刹车灯的安装位置低于视线水平,导致许多驾驶员不易注意到。
- 摩摩托车的转向灯通常靠近前灯或尾灯,这可能使它们更难被察觉。此外,大多数摩托车的转向灯在转弯后不会自动关闭,因此当骑手无意转向时,转向灯可能仍在无意中亮着。
交叉路口对于摩托车而言尤为危险。人们通常会首先注意到大型车辆,这是人之常情。摩托车相较于其他车辆体积更小,容易“隐没”在车流中。数据直观地揭示了这一现象:
-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报告显示,2015年全美致命的摩托车事故中,41%发生于"其他车辆左转时,摩托车正保持直行、正在超车或试图超越其他车辆"的场景。
- 2014年纽约州记录在案的摩托车事故共4,750起,其中2,546起涉及其他车辆,占比达事故总量的53.6%。
另一个因素在于,驾驶员可能仅仅因为未主动关注摩托车而对其视而不见。人类天性倾向于寻找特定目标。新手驾驶员可能被告知通过路口前要注意观察汽车(和卡车)——而这正是他们将会关注的焦点。所有驾驶员都需要训练自己识别多种道路危险(包括但不限于卡车、公交车、自行车骑行者、行人以及摩托车)。
由于摩托车骑手在遇到特殊路面时必须采取额外预防措施,您应当了解骑手可能出现的应对行为:
- 摩托车骑手可能突然改变车速或车道位置,以避开路面上的松散碎石、杂物、接缝或沟槽、下水道井盖或小动物。
- 接近铁路道口时,骑手可能降低车速,身体离座以缓冲颠簸路段,并调整方向以直角方式通过轨道。
- 在钢制桥面桥梁上,骑手可能驶入车道中央以适应不平整的路面。在此情况下请与前方摩托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驾驶员需调整驾车方式以适应摩托车行驶环境。
- 切勿紧贴摩托车行驶。在适宜条件下,摩托车的制动距离比汽车更短。此外,摩托车减速或停车时更不易被察觉。
- 雨天或夜间行车时,应与摩托车保持更大间距。
超越摩托车时须格外谨慎。与自行车类似,车辆快速通行时产生的气压可能影响摩托车稳定性。
轻便摩托车骑手
使用受限的摩托车,通常被称为轻便摩托车(mopeds),是一种在公共道路上使用受限的低速两轮或三轮车辆。根据最高行驶速度,轻便摩托车分为三个不同等级。下表详细说明了轻便摩托车的使用要求。
B类和C类轻便摩托车只能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且应尽量靠右。A类轻便摩托车可以在任何车道及车道的任何位置行驶。除非有明确标识允许,否则轻便摩托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或其他受控进出公路。
当您接近轻便摩托车时,应采取与接近自行车骑行者时相同的预防措施。
| 要求 | A类 | B类 | C类 |
|---|---|---|---|
| 最高速度范围 mph(km/h) | 31 至 40 (大于 48 至 64) | 21 至 30 (32 至 48) | 20 以下 (32 以下) |
| 所需驾照或学习许可类型 **** | M | 任意类 **** | 任意类 **** |
| 注册需求 | 需要 (A 牌) | 需要 (B 牌) | 需要 (C 牌) |
| 操作时前车灯开启需求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操纵时头盔和眼睛保护需求 ***** | 需要 | 需要 | 建议 |
| 允许行驶的地方 * | 任意行车道及路肩 | 右侧行车道或路肩 * | 右侧行车道或路肩 * |
| 强制性保险需求 ** | 需要 | 需要 | 建议 ** |
| 安全责任适用 *** | 适用 | 适用 | 适用 |
| 年检需求 | 需要 | 建议 | 建议 |
| 车辆产权证书需求 | 否 | 否 | 否 |
- * 左转情况除外。
- ** 若将C类有限用途摩托车用于租赁业务,则必须购买保险。
- *** 安全责任是指要求对交通事故中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进行赔偿或提供担保。
- **** 适用常规学习许可证和初级驾照的限制规定。
- ***** 摩托车骑手必须佩戴经美国交通部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 218)认可的摩托车头盔。为提高骑手可见性,车管局建议头盔两侧至少配备四平方英寸反光材料。即使摩托车装有挡风玻璃,骑手也必须佩戴认可的眼部防护装置。若使用者能出示符合车管局标准的书面证明,可使用处方或定制安全眼镜。眼部防护装置必须符合车辆设备安全委员会(VESC-8)颁布的规范要求。
大型车辆
在所有涉及轿车与大型卡车的致命碰撞事故中,超过60%的案例表明,事故原因主要在于轿车司机而非卡车司机。每五起此类事故中,就有四起导致轿车驾驶者丧生。
如果机动车驾驶员能够了解卡车(及公交车)的行驶局限,并学会如何避免涉及大型车辆的危险状况,其中许多事故本可以避免。
大型卡车、休闲车辆及公交车并非普通轿车的简单放大版。其体积越大:
- 视野盲区范围越广
- 制动所需距离越长
- 转弯或变道所需空间越多
- 轿车超车耗时也相应增加
盲区
与普通汽车不同,大型车辆正后方存在较深的盲区,两侧盲区范围也远超普通汽车。长头拖拉机前方可能存在长达20英尺(约6米)的盲区。驾驶员应主动避开这些“危险区域”。

侧盲区
大型车辆两侧存在大得多的盲区。若您驶入这些盲区,司机将无法看到您。即使司机知道您的车辆位置,如果您持续与其并排行驶,也会使司机难以规避危险状况。
后盲区
若您停留于大型车辆的后方盲区内,将增加碰撞风险。对方司机无法看到您的车辆,而您观察其他车流的视线也会被阻挡。
停车距离
大型车辆的停车距离远长于以相同速度行驶的小型车辆。对于牵引挂车来说,这种差异主要源于制动延迟。气刹系统将制动力从牵引车传递到挂车,这会显著增加停车所需的距离。请在您的车辆与卡车之间留出充足的空间。如果您在卡车前方行驶,请提前示意转弯或变道意图,避免突然移动。

机动能力
大型车辆不如普通轿车灵活。其制动和加速所需时间更长,且在转弯时常需预留更宽的空间。
若想降低与大型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请注意以下事项:
- 切勿突然切入大型车辆前方;驶离道路时,请预留额外几秒减速时间,从其后方驶离;超车后勿立即变道至其前方,除非能通过后视镜完整看到该车辆前部。
- 密切关注转向指示灯。因卡车需进行大幅度右转,它们会在右转前先向左偏移。务必留意转向信号灯。
- 避免在大型车辆附近滞留。在卡车转弯所需的宽阔区域内,驾驶员可能无法察觉您的存在。
超车须知
超车大型车辆所需的时间和空间远超过超车普通轿车。在双向道路上超车大型车辆时,务必预留更充足的时间和空间。超车后,必须确保能完整看到被超车辆的前端方可驶回原车道。大型车辆在坡道上行驶时通常会减速。驾驶时应时刻关注远方路况。如需超车大型车辆,应提前观察坡道位置,预判车辆可能减速的路段。同时,当您的车辆开始下坡时,被超车辆的车速可能显著加快,这将延长您的超车时间。
卡车倒车注意事项
切勿紧贴正在倒车的大型车辆后方超车。卡车司机常需占用道路进行倒车装卸作业,请保持耐心!
最佳做法是等待大型车辆完成倒车操作,而非冒险超车。若在此情况下强行超车,极易进入车辆视觉盲区,导致驾驶员无法观察到您的车辆,从而增加交通事故风险。
驶近卡车时
切勿低估迎面驶来的牵引式挂车或其他大型车辆的体型与速度。由于其庞大的外观,这些车辆的实际行驶速度往往比看起来更快。此外,从远处观察时,其真实尺寸也可能比视觉感知更大。这些车辆常会比你预期的时间更早到达你所在的位置!在双向公路上行驶时,应尽量靠右行驶,以确保你的车辆不会被迎面而来的牵引式挂车或其他大型车辆碰撞。
在卡车后方停车时
在红绿灯或停车标志处跟随卡车或公交车停车时,务必保持安全距离,尤其是上坡路段。卡车或公交车在启动时可能出现停顿或轻微后溜。若你的车辆与前车保持足够空间,通常能够安全驶离其后方或进行变道超车。
慢行车辆
"慢行车辆"标识为反光橙色三角形,必须悬挂于畜力车辆、大多数农用车辆及工程机械的尾部。美国邮政服务局同样要求所有农村邮件递送车辆悬挂此类橙色安全三角标识。接近慢行车辆时请谨慎驾驶,超车前务必确认安全。
全地形车与雪地摩托
州法律允许全地形车(ATV)和雪地摩托合法横穿多数州道及地方道路。横穿前必须停车让行往来车辆,且必须以与路面呈90度角的方向通过。
骑马者
骑马者须遵守道路规则,并受这些规则保护。他们必须紧靠右侧路缘或道路边缘单列骑行,或在可供使用的右侧路肩、车道或专用马道上骑行。
法律规定,当你接近正在道路上骑行或牵行的马匹时,必须保持谨慎。你应以安全的速度行驶,并与马匹保持安全距离。在接近或超越马匹时鸣笛属于违法行为。